本文是学习GB-T 29757-2013 彩晶装饰玻璃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彩晶装饰玻璃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材料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、标志、运
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家用电器、家居装饰用彩晶装饰玻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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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308 滚动轴承 钢球(GB/T 308—2002,ISO 3290:1998,NEQ)
GB/T 1216 外径千分尺
GB/T 3920 纺 织 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(GB/T 3920—2008,ISO
105-X12:2001,
MOD)
GB/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(GB/T 6682—2008,ISO
3696:1987,MOD)
GB/T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(GB/T 6739—2006,ISO
15184:1998,IDT)
GB/T 7568.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标准贴衬织物 第2部分:棉和粘胶纤维
GB/T 9286—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(eqv ISO 2409:1992)
GB/T 9761—2008 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视比色(ISO 3668:1998,IDT)
GB15763.2—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:钢化玻璃
GB15763.3—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:夹层玻璃
GB/T 22523 塞尺
GB/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
六种限用物质(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)的测定
(GB/T 26125—2011,IEC 62321:2008,IDT)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彩晶装饰玻璃 reflective particles decorated glass
将各种具有色彩和(或)反光效果的涂层材料涂布在玻璃表面上,经过固化处理,在玻璃表面形成牢
固涂层的玻璃制品。
3.2
色差 colour difference
制品与比对样板相对应区域之间的颜色差异。
3.3
视窗口区域 windows area
按键和控制信息显示区外延100 mm 区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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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
主视区域 main inspection area
距玻璃边缘100 mm 以外的区域和视窗口区域。
a) 钢化彩晶装饰玻璃;
b) 非钢化彩晶装饰玻璃。
a) 平面彩晶装饰玻璃;
b) 曲面彩晶装饰玻璃。
所采用的基片玻璃及其他材料均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相关技术条件。
彩晶装饰玻璃要求与试验方法对应条款见表1。
表 1 要求与试验方法对应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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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9757—2013
表 1 (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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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1 彩晶装饰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 2 彩晶装饰玻璃的外观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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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 视窗口区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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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2 彩晶装饰玻璃的其他外观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彩晶装饰玻璃厚度允许偏差为±0.30 mm。
彩晶装饰玻璃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;其他形状或边长>1800 mm
的制品的允许偏差
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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矩形制品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;对于边长>1800 mm
及不规则形状的制品,其对角线差由
供需双方商定。
表 3 彩晶装饰玻璃边长及对角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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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位允许偏差为±1.0 mm。
6.4.4.1 孔径
孔径应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,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表 4 孔径及其允许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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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4.2 孔的位置
孔的位置应符合 GB15763.2—2005 的要求,孔圆心位置的允许偏差为±1.0 mm。
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平面彩晶装饰玻璃的弯曲度,弓形时应不超过0.3%,波形时应不超过0.2%。
曲面彩晶装饰玻璃的吻合度允许偏差2.0 mm。 吻合度示意图见图1。
style="width:6.91999in;height:1.81984in" />
图 1 吻合度示意图
GB/T 29757—2013
试验后,试样应不破碎。
试验后,每块试样在任何50 mm×50mm
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表5的要求,且允许有少
量长条形碎片,其长度不超过75 mm。
表 5 最少允许碎片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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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后,结果应符合 GB/T 9761—2008 表 B.1 中规定的小于或等于2级的规定。
试验后,涂层表面应无膨胀、起皮、裂缝、脱落。
试验后,涂层表面应无起皮、裂缝、脱落。
试验后,涂层表面应无起皮、裂缝、脱落。
试验后,涂层表面应无起皮、裂缝、脱落。
试验后,结果应符合GB/T 9286—1998表1中规定的2级或2级以内。
试验后,涂层铅笔硬度应大于或等于 H。
试验后,涂层表面应无起皮、裂缝、脱落,目测制品正面无色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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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后,涂层表面应无起皮、裂缝、脱落,目测制品正面无色变。
试验后,涂层表面应无起皮、裂缝、脱落,目测制品正面无色变。
构成彩晶装饰玻璃的各均质材料中铅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0.1%
(质量分数),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.01%(质量分数)。
除特殊规定外,试验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:
a) 环境温度:20℃±5℃;
b) 大气压力:8.60×10⁴ Pa~1.06×10⁵Pa;
c) 相对湿度:40%~80%;
d) 试验用水使用GB/T 6682 中规定的3级水。
以制品为试样,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背景条件下,试样垂直放置,在距试样600
mm 处面向
玻璃面,视线垂直玻璃进行观察。点状缺陷尺寸和线状缺陷宽度用放大10倍、精度0.1
mm 的读数显 微镜测定。线状缺陷长度使用最小刻度为1 mm
的钢直尺或具有同等以上精度的量具测量。目视检查
涂层脱落及边角缺陷。
用符合GB/T1216 规定的分度值为0.01 mm
的外径千分尺或具有同等以上精度的量具,距边缘 约15 mm
向内的四边中心进行测量,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,数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。
厚度值与基片玻璃公称厚度之差即为厚度偏差。
制品边长在600 mm 及600 mm 以下,使用卡尺测量,600 mm 以上用最小刻度为1
mm 的钢卷尺
测量。
用最小刻度为1 mm 的钢卷尺测量对角线两角部中心处的直线距离 D₁ 和 D₂ ,D₁
和 D₂ 实测值之
差的绝对值即为对角线差。对角线测量方法示意图见图2。
用最小刻度为1 mm 的钢卷尺测量,实测值与图示值之差即为印位偏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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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卡尺的内量爪测量圆孔孔径;使用最小刻度值为1 mm
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孔的圆心位置。
style="width:5.31991in;height:4.24006in" />
图 2 对角线测量方法示意图
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适用工具测量。
以制品为试样,在7.1试验条件下放置4 h 以上,按GB15763.2—2005
中6.4的规定测量。
以制品为试样,在7.1试验条件下放置4 h
以上,以合同规定的模板为基准,用符合 GB/T 22523
规定的塞尺测量模板与制品间的间隙。
取6块试样进行试验。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、同种类、同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
mm (一0 mm,
+5 mm)×610 mm(-0mm,+5 mm)的平面钢化玻璃。
试验装置应符合 GB 15763.3—2009中7.11.2的规定。
使用直径为63.5 mm (质量约1040 g)符合GB/T
308规定的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
1000mm 的高度,使其自由落下。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 mm
范围内,受冲击面为实际使用时的外
表面。
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,观察其是否破坏。
取四块制品为试样,平面钢化制品按 GB15763.2—2005
中6.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对于曲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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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化制品,将试样放在曲面形状匹配的模板上,在冲击前应采取适当措施以保持样品碎片状态的完整
性。单曲面制品的冲击点为其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 mm
左右的位置。复合曲面的冲击点由供需
双方商定。
按GB/T 9761—2008规定的方法目视比色。
7.10.1 试样
与制品材料相同、在相同加工工艺下制备,规格为300 mm×300
mm,数量为3块。试验前,试样
应在7.1的条件下至少放置16 h。
7.10.2 试验程序
将试样垂直置于密闭的调温调湿箱中历时168
h,调温调湿箱的温度保持在50℃±2℃,相对湿度
为95%±4%。试验过程中,试样表面不应出现任何水汽凝结现象,试样之间应留适当的空隙。室温下
恢复24 h 后目视观察。
7.11.1 试样
与制品材料相同、在相同加工工艺下制备,规格为300 mm×300
mm,数量为3块。试验前,试样
应在7.1的条件下至少放置16 h。
7.11.2 试验程序
将试样放入调温箱,试样之间应留适当的空隙。加热至120℃±2℃,并保温2
h,然后将试样取
出,自然冷却至室温,30 min 后目视观察。
将与制品材料相同、在相同加工工艺下制备,规格为300 mm×300mm
的3块试样竖直全部浸入
沸水槽中,试样之间应留适当的空隙,保持1 h,取出冷却至室温30 min
后目视观察。
7.13.1 试样
与制品材料相同、在相同加工工艺下制备,规格为300 mm×300
mm,数量为3块。试验前,试样
应在7.1的条件下至少放置16 h。
7.13.2 试验程序
将试样放入调温箱中,试样之间应留适当的空隙,关闭调温箱。按图3的分布,使试样的温度在
-20℃±2℃和50℃±2℃之间循环。在每个极端温度下,应保持稳定至少2
h。一次循环时间不超
过6 h,循环5次,自然冷却至室温,30 min 后目视观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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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yle="width:8.03344in;height:4.57336in" />
图 3 耐冷热循环性试验
在一块制品上随机选取三处不同位置,此三处位置边缘的相互间距及与涂层边缘最小间距均不小
于 5 mm, 按 GB/T9286 方法进行试验,切割间距取2 mm。
在一块制品上随机选取三处不同位置,此三处位置边缘的相互间距及与涂层边缘最小间距均不小
于5 mm, 按 GB/T 6739方法进行试验。
在一块制品上随机选取三处不同位置,此三处位置边缘的相互间距及与涂层边缘最小间距均不小
于 5 mm, 移取1.0 mL 浓度为5%的 H₂SO₄
溶液(体积浓度)滴于试样涂层面,另取透明杯罩住,16 h 后用水清洗,自然晾干1
h 后目视观察。对铝粉涂层、立体图纹部分,实验4 h 后用水清洗,自然晾干
在一块制品上随机选取三处不同位置,此三处位置边缘的相互间距及与涂层边缘最小间距均不小
于 5 mm, 移取1.0 mL 浓度为5%的 NaOH
溶液滴于试样涂层面,另取透明杯罩住,8 h 后用水清洗,自
然晾干1 h 后目视观察。对铝粉涂层、立体图纹部分,实验4 h
后用水清洗,自然晾干1 h 后目视观察。
7.18.1 试样
与制品材料相同、在相同加工工艺下制备,规格为200 mm×100 mm,数量为3块。
7.18.2 试验装置
带有直径16 mm±0.1mm 的圆柱体摩擦头耐摩擦色牢度试验仪,应符合GB/T3920
的规定。
7.18.3 摩擦布
规格为(50 mm±2mm)×(50 mm±2mm)的正方形棉摩擦布,应符合GB/T 7568.2
的规定。
GB/T 29757—2013
7.18.4 试验程序
试验前,将试样和摩擦布放置在7.1的条件下至少放置16 h。
用夹紧装置将试样固定在试验仪平台上,使试样的长度方向与摩擦头的运行方向一致。
称量棉摩擦布后完全浸入试剂级无水乙醇中,重新称量摩擦布以确保摩擦布的含液率达到95%~
100%,也可用可调节的轧液装置或其他适宜装置调节摩擦布的含水率。
将调湿后的摩擦布平放在摩擦头上,运行速度为每秒1个往复摩擦循环,共摩擦15个循环。试样
上摩擦动程为104 mm±3mm, 施加的向下压力为9 N±0.2N。
摩擦区域与涂层边缘最小间距不小于
试验后,取下试样,自然晾干后目视观察。
取一块制品,按 GB/T 26125方法进行试验。
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包括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、附着力。
同种原料、相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种规格的彩晶装饰玻璃为一批。
8.2.3.1
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
按表6进行随机抽样。当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,则执行100%检验;当该批制品批量大于10000块
时,以每10000块为一批分批抽样。
表 6 抽样规则 单位为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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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9757—2013
8.2.3.2 附着力
从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检验合格的制品中随机抽取一块进行检验。
8.2.4.1
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
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表6的拒收数,则认
为该批产品的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或色差不合格;否则为合格。
8.2.4.2 附着力
三处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;两处或两处以上不符合要求则认为该批产品的附着力不合格;如附着
力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时,追加一块制品重新进行试验,三处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。
8.2.4.3 综合判定
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、附着力均符合要求,则判该批产品出厂检验
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和工艺等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正常生产时,每年进行一次;
d)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。
包括本标准第6章的所有要求。
同8.2.2。
8.3.4.1
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
同8.2.3。
8.3.4.2
碎片状态、附着力、涂层硬度、耐酸性、耐碱性
从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检验合格的彩晶装饰玻璃中按检测项目所
要求的数量随机抽取制品进行碎片状态、附着力、涂层硬度、耐酸性、耐碱性检验。
8.3.4.3 限用物质含量
随机抽取一块进行检验。
GB/T 29757—2013
8.3.5.1
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色差
同8.2.4.1。
8.3.5.2 抗冲击性
当五块或五块以上符合时为合格,三块或三块以下符合时为不合格。当四块试样符合时,追加六块
新试样重新进行试验,六块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。
8.3.5.3
碎片状态、耐湿性、耐热性、耐沸水性、耐冷热循环性、耐醇性、限用物质含量
试样全部满足要求时为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。
8.3.5.4 附着力、涂层硬度、耐酸性、耐碱性
三处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;两处或两处以上不合格则认为不合格;如附着力有一处不合格时,追
加一块制品重新进行试验,三处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。
8.3.5.5 综合判定
外观质量、厚度偏差、尺寸偏差、弯曲度、吻合度、抗冲击性、碎片状态、色差、耐湿性、耐热性、耐沸水
性、耐冷热循环性、附着力、涂层硬度、耐酸性、耐碱性、耐醇性、限用物质含量均符合要求,则判该批产品
为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。
用木箱或纸箱包装,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的轻软材料填实。
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。每个包装箱应附有合格证,并标明"向上、轻搬正放、小心破
碎、防雨怕湿"等标识,以及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产品规格、数量。
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起、轻放,避免挤压、碰撞、倒置、受潮,避免太阳光暴晒。
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室内环境中,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码放,注意码放高度,避免挤压,避免太阳光
暴晒,避免接触强酸、强碱或其他化学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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